「01、LV将奶茶品牌茉莉奶白告上法庭,指控其商标侵权,最终被判赔偿超1000万人民币。此判决不断掀起讨论波澜。
部分网友对茉莉奶白抱有同情,觉得四叶花卉图案属于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不应被LV垄断。另有一些网友指出,LV在欧洲、美国、日本等地进行过类似商标侵权诉讼,但多数以败诉告终,以此推测LV在中国可能受到特殊对待。
事情真的如此吗?稍加检索便会发现,LV在国际上并非总是败北。那些未能取胜的案子,情形也与此次茉莉奶白案件有所不同。
先探讨许多人提及的LV在日本吃败仗的案例——
严格意义上说,这并非正式的法庭诉讼。事发于2021年,LV对日本一家名为“神户珠数店”(位于京都,经营念珠及相关用品的百年老店)发出警告,指责该店商品包装袋上的图案疑似其棋盘格商标,要求对方下架产品。该店随即向日本特许厅申请“侵权判定”。特许厅是经济产业省的下属机构,职能类似于中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事务。最终,特许厅裁定该图案不构成侵权。
特许厅作出此判定的关键原因在于,神户珠数店包装上的方格图案属于日本历史悠久的“市松模样”,在消费者眼中仅是普通布料纹样,不代表商品出处或品牌特征。“市松模样”源自日本千年前的祭祀器具图纹,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各类器物。
有人问,既然日本特许厅认为方格图案为传统纹样,中国同样拥有历史悠久的四叶花图案,为何未被认定侵权?
这两种图案存在本质区别。日本特许厅判定神户珠数店使用图案非商标使用,核心理由是日本消费者看到该图案不会联想到品牌标识,而将其视为布料装饰。茉莉奶白则将四叶花图案直接用作商标,且与LV标识存在近似度。
需要留意的是,特许厅的裁定属于行政认定,并非终局判决。若LV集团不服,理论上可诉诸法院,但该公司似乎未进一步追究。
再审视LV在欧洲的两起官司——
这两案均源于2014年。英国一家博彩公司注册了“LV Bet”商标,塞浦路斯某企业也注册了含“LV”字母商标,用于能量饮料、广告服务等领域,商标旁标注“Power Energy Drink”。LV认为两者侵犯了其“LV”标识,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异议,要求撤销注册。欧盟知识产权局审查后驳回了LV诉求,指出两公司业务与LV毫无关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
这与LV起诉茉莉奶白事件中的争议焦点高度吻合。LV作为全球奢侈品牌,业务涵盖箱包、服饰等,而茉莉奶白专注奶茶制造,两者经营范围无交集。
国内类似判例有参考价值。例如,扬州某餐饮公司曾起诉成都“四姐手撕兔”卤菜店,声称对方侵犯“四姐”商标权。法院最终判定不侵权,主要考虑两企业经营模式及主营业务差异巨大,一般消费者不会产生关联认知。
回到上述案件。LV对欧盟知识产权局裁定不服,将两公司告上普通法院。2018年11月,法院支持了LV诉求。法院认为,两公司即便业务不同,其商标使用可能滥用LV品牌声誉,构成不公平竞争。
国内及国际司法实践表明,对著名商标的保护标准,既考察消费者混淆可能性,也关注是否借势知名品牌牟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