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岁末,程劲松身兼“董事长、执行董事”两职,到2025年岁末,职务调整为纯粹的“董事长”。这一变动发生在2025年,将程劲松的董事身份从执行董事变更为非执行董事。
董事性质虽然修改,但程劲松依旧担任董事长,并且持续担任党委书记的角色。
关于董事长职务性质的调整,东莞银行未见发布相关公告。
已知资料显示,程劲松1968年5月出生,其职业生涯始于建行,曾担任建行韶关市分行行长。2014年底加入东莞银行担当行长,2023年底再升任董事长。
董事长转为非执行董事,在公司治理层面意涵何在?
东莞银行的公司章程中明确,董事分为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执行董事除董事身份外,亦在本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非执行董事仅负有董事职责,不涉经营管理高级职务。
业内专家解读,董事长由执行董事转为非执行董事,有利于董事会与高管团队各司其职。董事会实施决策监督,经营团队负责落实,避免“集决策与执行于一身”的权责交错,增强内控机制。
调整后,董事长作为非执行董事,主持董事会、审定战略规划、风控政策、考核高管团队,专职监督高级管理层,不直接参与一线业务运作。
财经众议院留意到,监管机构出台并执行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文件,并未硬性规定董事长须担任执行董事。
实际上,在上市银行体系里,有的董事长是执行董事,有的则是非执行董事。相较而言,董事长担任执行董事的情况更多见。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就属于董事长担任非执行董事的案例。这类银行通常与集团公司存在关联。像东莞银行这样的不属于集团公司领导的银行,却选取董事长担任非执行董事的模式,显得较为特殊。
董事长卸任执行董事,东莞银行的高管团队加入董事会成为执行董事成员的数量相对较多,其中包括行长及两位副行长。
东莞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谢勇维是执行董事。他1972年9月出生,是内部成长起来的干部,曾依次担任稽核部经理助理、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工会办公室总经理、行长办公室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行长等职务,并于2023年从程劲松手中接任行长之职。
加入执行董事的两位副行长为吴健文和李启聪。两人皆是70后,均拥有丰富的金融机构从业履历。
此次公司治理架构的细微调整,是针对冲刺IPO的短期策略,还是基于长效考虑的公司治理改进,尚不完全明朗。成效怎样,还要看实践检验。
来源:财经众议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