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带孩子旅行
一行字点下,酒店预订
是不是就觉得一切都妥当了?
稍等一下!
您是不是只盯着宣传图景
忽略了铺满各处的“服务条款”?
那些在文字末尾、字号缩小的“约定”
很可能是让旅途不愉快的“隐形陷阱”
别着急!
这种单边的“推卸”
侵夺您正当权益的格式条款
法律不允许其成立
不能成为商家的逃脱理由!
旅行前
条款一:退出不退费
例如:个人取消行程,团款全部扣除。
此类型条款是典型的非公平格式条款,法律上约束力不及您。旅游者终止合同,旅行社只能扣除已经发生且需提供票据的“必需支出”,余额应予退还。
条款二:人数不足不赔偿
如:未达人数取消,退款但不承担损失。
留意,旅行社因未达约定人数终止合同,必须依法提前告知并全额退款。若因通知延宕导致您产生机票、住宿等支出,这种“退款不担责”的约定可能免除自身责任,您依然可以要求赔偿。
条款三:行程可随意更改
如:有权根据实际调整行程安排。
此类开放性条款属排除您核心权利的非公平格式条款。改动主要景点、降低住宿档次,必须经您书面许可,否则您可以索要赔偿。
条款四:风险全个人承担
比如:不可抗力风险游客自行承担。
这种将风险完全推给消费者的条款违反法律。不可抗力情形下,未实施支出的应予退还;实施支出的需提交凭证;新增合理支出依法双方分摊,不得全部推给您。
条款五:购物免责
若注明:购物纠纷本商不负责。
此类型约定属非公平格式条款,法律上不能免除其责任。在商社安排或指定的购物地点买到非正品,商社必须协助退货换货,并依法承担先行赔付义务。
条款六:意外自担
如书明:自由活动安全自负,不接受责任。
此类免除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条款,法律明确禁止其效力。即便合同中写着此类内容,也不构成有效约束。商社若未尽到安全警示和救护职责,仍须承担法律责任。
条款七:强制性消费
例如:“不去店要补差价”“必须参与自费项目”。
均属于非公平格式条款,您完全有权利拒绝。未得您书面同意,商社不得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遇见强制消费可选择当场拒绝,事后要求退还费用及赔偿。
条款八:单方解释权+维权限制
如书列:“本商拥有最终解释权”“禁止投诉起诉”。
此类条款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是监管部门重点整治的违法情形。投诉、诉讼是您的法定权利,不会被条款剥夺。
签约三步防风险
签好合同
必须签订正式书面(含电子)旅游合同,将商家的行程、住宿承诺截图作为证据保留。
核对条款
重点检视退款、行程、购物、免责条款,对不合理条款坚决要求删除,商社不接受就不下单。
警惕低价
显著低于市场正常水平的“超低价团”,常伴随隐性强制消费,不要轻易相信。
三步维权操作
保留证据
妥善保管合同、行程单、付款标记、宣传承诺截图及争议录音。
先行协商
第一时间同经营者、平台沟通,要求纠正行为。
发起投诉
遭遇不公平格式条款,可即刻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举报。对查实的不合理格式条款行为,监管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
假期旅行
仔细审查后再签订
避开非公平格式条款
安然享受旅程!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
撰稿:管 磊 | 审校:顾 莹| 核准:姚皓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