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消息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来。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夫妻矛盾引发的家庭暴力案件,当事人是一名父亲。此人因处理家庭纷争方式不当,多次将自己与妻子的矛盾在儿子就读的小学班级群、家长群及小区业主群中公开,给孩子的心理带来了严重伤害。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该行为构成精神侵害,属于家庭暴力性质,并依法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悉,小林与老林系父子关系。近年来,老林与妻子在婚姻问题上出现裂痕,长期分居。小林主要跟随母亲生活,与父亲的见面机会有限。因为子女教育问题,夫妻俩分歧巨大,使得小林身心俱疲。

自2025年11月起,老林开始频繁在儿子就读班级群、家长群以及小区业主群发布信息。这些信息情绪化表达强烈,内容涉及公开指责妻子及岳父母。老林在群内指控对方破坏家庭、霸占孩子,甚至试图割裂他与小林的父子关系。这些言论迅速在网络上扩散,给小林带来了不小的心理负担,使其在学校和社区生活中都感到压力倍增。

面对这种情况,小林决定向浦东法院正式申请保护令。他请求法院裁定禁止老林继续实施家庭暴力,同时禁止其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辱骂、诽谤、威胁自己及家人,也不得骚扰、跟踪或接触他们。

对于儿子的申请,老林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认为此事源于夫妻二人在子女教育、生活安排上存在分歧,牵涉到对小林的监护权问题。老林解释说,自己在群内发帖是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探望权得不到保障所致,并非针对儿子。他还担心,如果法院支持禁止接触的请求,将等于剥夺他作为父亲的探望权。

经过审理,浦东法院认为老林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普通家庭矛盾的表达范畴。法院指出,老林没有顾及到未成年人的心理感受,多次在公共群组发布极端言辞,将家庭私事曝光于众。在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迅速且影响广泛,这种做法严重侵犯了小林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对其正常的学习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法院认定老林的行为符合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特别是其中的精神侵害条款,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

因此,法院裁定禁止老林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发布信息等方式骚扰小林及其家人。法院同时强调,老林与妻子之间因抚养问题产生的矛盾属于临时性冲突,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老林有持续实施暴力的倾向。作为父亲,老林依法享有探望和监护小林的权利,而小林也应该同时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法院驳回了小林要求禁止父亲接触孩子的请求。

本稿件由南都N视频记者敖银雪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