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官网披露了相关文件。文件显示,法院驳回了宗馥莉的申请,并且判决她需要支付25万美元作为诉讼费。

在此之前,作为娃哈哈公司接班人的宗馥莉,在香港遭遇了资产纠纷诉讼。诉讼涉及三名原告,分别是宗继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Zong)以及宗继盛(Jerry Zong)。这三位原告提出主张,认为他们作为宗庆后的子女,理应获得平等的继承权或信托受益权,并要求“拿回信托资金”。

在2025年8月,此案有了初步的聆讯结果。根据结果,宗馥莉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未有结果之前,除非法庭另有命令,她不得从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提款或转账任何资产。此外,宗馥莉还被要求披露该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以及收支完整账目。如果资产在2024年2月2日或之后转至第三方,被告也必须提供相关资料。据悉,截至2024年5月31日,该账户净资产约为18亿美元。

随后,宗馥莉于2025年8月15日申请上诉许可。原告在2025年9月1日提交了反对书面陈词,宗馥莉又在2025年9月8日提交了答辩书。到了同年9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官网公布了相关文件,宣布驳回了宗馥莉一方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

不过,判决书中也透露了另一重要信息——“暂时搁置披露令”。此前,香港高院要求被告披露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等信息,以确保保全令的有效性,但这一点并不影响杭州法院对案件实质的审理。根据判决书,被告人寻求暂时搁置披露令,等待他们向上诉法院重新申请上诉许可。在考虑了原告和被告双方的陈词后,香港高院法官决定批准暂时搁置披露令。这透露出的两个关键信息是:作为被告,宗馥莉方将继续申请上诉;但在这期间,宗馥莉可以暂时不披露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等信息。

近日,香港高院公布了最新的判决书,再次驳回了宗馥莉一方的上诉许可申请。判词中提到,宗馥莉一方主张原审法官未要求原告证明涉案资产存在实质耗损风险,并且认为涉案命令实际上属于资产冻结令。然而,上诉庭并不认为该命令属于资产冻结令,也不认为原告必须证明存在实质耗损风险才能下达相关命令。是否需要通过该命令来保障当事人权益,是原审法官结合案件现有事实作出的判断,宗馥莉一方没有充分的依据来推翻这一标准。

因此,该案仍然维持原判,即禁止宗馥莉从汇丰银行账户提款或转账任何资产。此外,宗馥莉仍需披露该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及收支完整账目。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王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