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网上传出消息,称深圳甘坑古镇景区有一种新体验——游客扫码便能把自已在景点游览的瞬间变成视频。相关画面流传网络。
景区方面回应,生成视频需要游客主动接近监控设备,选取合适角度,视频效果才会更佳。若游客对此无需求,可以不受影响自由观光。
关于此做法,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主任提出看法。他认为,景区此举涉及游客肖像权、隐私权及个人数据权益。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面孔信息属于敏感数据,使用时必须有明确理由、必要条件,并确保严密防护。景区在采集游客面部影像前,理应征得本人许可。同时,《民法典》明确,隐私包含个人不愿公开的活动情形与行动轨迹,肖像权则规定非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传播或应用其影像资料。景区擅自记录游客行踪并获取人脸信息,显然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
付建进一步指出,景区应马上终止该行为,清理数据库中所有游客的人脸资料与录制视频,并致歉受影响的游客。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负责数据安全的机构有权要求改正、发警告函、查没违法收入;对违法收集个人信息的软件,可责令暂停或终止运行;若拒不改正,将处以最高百万元罚款,主管及责任人员则面临一至十万元罚款。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记者 朱天翔)
编辑:戚浩然 校对:吴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