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三位检察官,由副检察长许文带队,前往黑龙江省大庆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探望一名服刑人员的幼子。此番千里之外的探望,源于一起案件的背后故事……
2024年7月,绿园区检察院审理一起诈骗案时掌握线索:李某某多次因诈骗被判刑,却靠接连怀孕、哺乳躲避收监;社区矫正期内,再次行骗。刑事检察部门迅速将线索移交执行检察部门,并上报上级院。长春市检察院随后将案件定为督办重点。
调查显示,2022年到2025年期间,李某某四次怀孕三次生子,通过怀孕哺乳逃避收监。2025年5月,她在审判中诞下第三个孩子。由于仍处于刑事诉讼,无力抚养,且放弃监护责任,加之孩子父亲身份不明,无监护人照管,长春市福利院开始临时收养。同年6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一载,并处六万元罚金。
案情虽了结,检察官岳琳却持续关注孩子归宿。她对照困境儿童福利政策,主动走访相关部门。经查,孩子户籍地黑龙江省某县福利院条件不足,按规定需转至大庆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为规范程序,岳琳随民政人员到监狱向李某某说明安置方案。李某某当场签署文件,同意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孩子。同年9月,检察机关协调民政部门,将孩子送到大庆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办妥交接手续。
回访期间,检察人员察看了孩子生活环境,查阅养育记录,与民政部门及救助中心协商建立长效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
"刑事执行检察要接地气。"长春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国华指出,该院在处理此案后,系统梳理近五年同类案件,制定《涉被监管人员未成年子女综合司法保护办法(试行)》,为困境未成年人构建司法保护体系。
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