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之内,接连两次试射,中国导弹顺利飞越了太平洋,美国全程监控,将一封“敦促函”递交到中方的手中。
不久前,国家海军部门正式宣布,一艘战略核潜艇在7月6日中午时分,已经成功将一枚潜射式战略导弹投向了浩瀚的太平洋。
(中国试射潜射战略导弹)
此次导弹发射行动,对中国而言具有多重深层意义。
第一个方面,是发射平台与发射区域的选择,跟前次截然二致。以往潜射导弹的测试,基本上都选在近海区域,进行封闭式操作,不会进行如此上万公里的跨洋飞行。而且这一次极有可能是在渤海湾内海发射,这片水域深度相对较浅,核潜艇的隐蔽和机动性都受到限制,水下发射难度极大,但最终还是取得了成功。这一壮举打破了原先“必须到远洋才能实施远程打击”的传统观念,同时也直接瓦解了美国多年来精心构建的岛链反潜前哨预警体系。
第二个方面,是时间点上和先前的远海测试形成了紧密联系。2024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对陆基洲际导弹实现了太平洋远海的试射,如今海军接续这一行动,成功完成任务,这表明中国陆军与海军两套远程打击途径,均已完成了远洋实战的检验。中国的三位一体核威慑体系也因此形成了完整的闭环,这在以往中国对外披露的军事行动中,几乎是没有先例的。
第三个方面,是信息公开的层次也远远超过了以往。过去中国战略武器的试验,是能少说就少说,尽量压缩外界关注度。但这一次,我们在发射后的一小时左右,就由官方媒体发布了正式的消息稿,主动揭示了发射主体、弹头类型以及大致的落点范围,这种做法也是前所未有的。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方在声明中已经明确提出,试射之前,中方已经事先将相关情况告知了特定的国家。
从目前国际社会的反应来看,接到通知的国家包括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巴布亚新几内亚等,而美国方面,有专家表示他们并没有事先接到通知。实际上,这也是中方外交策略的精妙之处所在。
当前国际上并没有任何条约规定,要求进行导弹试射时必须逐一通知全球所有国家。如今收到中方通知的国家,几乎都是太平洋周边的国家,与中国有着渔业协定和海上安全直接沟通的渠道,提前告知是出于航行安全和人文关怀的考量,属于国际惯例中“应该做到的”。
至于美国方面,他们并没有进行通报,则是在用行动划出一条界线:我尊重太平洋周边国家的安全和知情权,但我并不承认美国是太平洋区域的“警察”,我在公海上进行的活动,是不需要向美方进行报备的。这一举动,可以说比任何外交抗议都要直接明了,它直接否定了美国单方面设定的“印太秩序”,同时又没有把话说得太明白,留有余地。
过去中国试射导弹,美国国务院的表态中往往少不了“忧虑”、“不稳定”这类字眼,偶尔还会拉上盟友一同发表联合声明。
但这一次,美国国务院发言人仅仅提出了两句。第一,是美方对中方的试射进行了全程监视,也确证导弹最终降落在了南太平洋区域;第二,则是将一份“商议函”递交到了桌面上,邀请中方与美国就军备控制问题进行对话。
我们先来分析美方全程监视这一事件。
从技术上角度而言,美国的天基红外卫星以及宙斯盾舰的雷达网络,确实能够捕捉到弹道导弹从初始助推到中段再到再入段的飞行轨迹,这方面的能力无可置疑。但“监视”与“锁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拦截”更是有着天壤之别。
美国现在所表达的,仅仅是他们看到了,而并不能确保能够拦截,因为潜射弹道导弹在初始飞行段时处于水下状态,红外卫星无法捕捉到信号,等到导弹浮出水面时,它已经达到了很高的速度,而且这次发射的还是可以进行机动变轨的弹头,其中段和末端的飞行轨迹并不是简单的抛物线形状。
因此,美国所说的“全程”,更多是在向盟友展示他们的情报网络依然处于有效运作状态,但避开了对自己反导系统实际效能的评估,这种沉默本身就带有一点心虚。
再来看美国的军备控制对话,中方这方面刚展示出新的武器装备,美国如果选择强硬对抗,会显得显得较为被动,因此赶紧提出了进行谈判的建议,既是为了给自己找到台阶下,又是将问题抛给了中国,让外界觉得是“中国不愿意进行沟通”。
但这个话题,中方根本不会接手。首先是因为中美两国在导弹数量上就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美国拥有的核弹头数量大约为5700枚,而中国的数量还不到美国的十分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进行削减,显然是不公平的。






